关于高中的作文600字汇编五篇
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吧,作文是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怎么写作文才能避免踩雷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高中的作文600字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家是什么?是一道美味佳肴?是一盏长明灯?抑或是一条无形之细带,没人能说得清,道得明。
若论起中国人心目中的家,不免联想起“遍插茱萸少一人”的怀念。何时以虚幌,双眼泪痕干,的离愁,但这种感情往往是遭逢不幸事,贬官或流放异地,而触景生情,因寄所托而作,也许正因为这样,他们心中的家才会如此亲切,仿佛是“一片冰心玉壶”长期限旅居在外,才会深切地体会到家的幸福。
家的含义很具体,具体到一把椅子,一只小猫,一株草,一块青石;家的含义又很模糊,模糊到只是一种概念,一咱方向,一种感受,一种象征。
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今日相逢,何不掸去一身风尘,坐下身来,斟上浊酒几杯,倾诉,痛饮?当年昏黄的灯光下,游子们相斜,一定是杯杯尽盏的,明月临窗,酒至酣处,他们也许是上已忘记了各自的身份名位,彼此相怜亲如兄弟,他们共守的一方天地,其实是一个家,或者说是一种家的感觉,虽然不能长存,但只要存在过所有的孤独与思念也有了着落。
家,拥有着如此这般的魔力,它聆听乡人的倾诉,同情失恋者的苦痛,推动畏惧的人前进,也会绊住急行者的步伐。
而人之一生,家是风筝的线,叶落的根,离家的日子,孤独寂寞,总使流浪儿想起对家的思念。
我们挟着寒气而来,又携着温暖而去。
我们担着失落而来,又捧着希望而去。
家啊,你去归航的灯塔,一是一架古老的竖琴,你是一颗永不陨落的星!
家,永远在路的前方,牵引着你一生不息的脚步,风霜雨雪,一路踉跄赶去,待你不胜奔波,跌倒在地无怨无悔时,你便找到它。
家……
回望历史,总有几分感慨,几分惆怅。独立长街,望不尽人群,志华日月,望人生真谛,却在街尾,握住来人的手,落下泪花,走过漫漫征途。
那一年选择了远方,接踵而来的好坏酸甜辣苦,都会渐渐的,缓缓的,沉淀成最宝贵的财富。白帝城的他,紧紧握住他的手,嘱托,长长的嘱托。不能再走下去了,只愿今后各自珍重。然后,那一次紧紧地握手,便成就了后来的故事,伴着他们,跨过了漫漫征途。
那条坦荡的大路,难以去征服,贫穷笼罩下,他,钱学森却一路披荆斩戟归来了。当周总理紧紧握住他的手的那一刻,周围的空气都雀跃了。“欢迎归来,中国需要你”。是低沉的唱辞,成就了“两弹一星”的荣光,让他走过了漫漫征途。
时光庞大,容颜易老,唯有爱才永恒。黛玉独吟着“侬今葬花他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住进了宝玉心里,也住进了我心里,我想握住你的手,陪你走过漫漫征途,你却把手伸向天空,试图去抓住什么。回首握住宝玉的手,来日方长,这份爱却成了永恒。
我想握住你的手,陪你走过漫漫征途。风静静在吹,独倚窗前,作者一个很长很长的梦。易安啊!为何你还如此痴心,盼着他的归来呢?这份痴情很轻很轻,最深最重的爱,已于时光一同成长了。我想握住你的手,你莞尔一笑。不流泪,不说话。
我想握住你的手,陪你走过漫漫征途。一个人,要么庸俗,要么孤独。显然,放荡不羁的你并不庸俗,在生命的末端,却饱受了人间的冷暖。写出了“天生我才必有用”,却魂断在孤单的一座城池。体验了“千金散尽还复来”,却空落落的离开了人世。自此,再没有人深情地讴歌这美好了。所以,我想握住你的手。
所有人都奋力行走在自己的人生轨迹上,倔强的身影在人群中清晰异常。紧握的手,像是一缕阳光,照亮了方向,我想握住你的手,陪你走过漫漫征途。
我曾听过一个故事,大体内容是这样的:
野鸭子每年冬天都要从北方飞到南方,可是,一些北方人因为喜欢鸭子,经常为它们提供食物。于是,一些野鸭子因贪恋这些食物便留在了北方,并渐渐被驯化成了家鸭,连飞也飞不动了。因此,人们只要停止提供食物,它们就只有死路一条。而那些每年不辞辛苦坚持飞往南方的野鸭子呢?它们活的好好地,并且越来越健壮了。
这个故事其实也反映着当今社会上的某种现象比如说,咱们中国人,尤其是女的,十个当中都不一定能找得出一个会做家务的,这种现象不正好违背了中国的传统了吗!你们知道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吗?很简单,就是因为现在的父母,都把孩子当掌上明珠,比香港的都还要珍贵,从来不让孩子扫一回地,洗一次碗,真是应了那句话了“捧在手心里怕碎了,含在嘴里怕化了。”
就这样,造成孩子长大后什么都不会做,连最基本的做饭,洗衣服都不会,听说邮递公司接的最多的单子,就是大学生在外地向家里邮的脏衣服,让父母洗完了,再给他们邮回去。
你们想想,你们能照顾自己的孩子一辈子吗?一辈子给孩子洗衣服做饭,可能吗,你的孩子早晚有一天要学会自立。
你们有没有想过,如果哪天你们离开这个世界了,而你们的孩子却什么都不会,他们怎么办,我打个比喻,就像是把一个“没手没脚”的孩子孤零零的扔在这个世界上,这就是你们所谓的“爱”。
该清醒了,祖国未来的继承人都让你们惯成这样了,如果不是喜欢鸭子的人,那些可怜的野鸭子就不会死,所以,有时候“爱”不是爱,而是一种残害啊!
正式的高三生活还没有开始。可是过起来已经象在打仗。
每天早早的起床,顶着欲睁还合的眼睛,勉强地爬下床洗漱。像游魂一样摇摇晃晃地行走在沉睡的校园里。班上也快满座了,只差我们几个赖床的。老师走过来说已经迟到了。脑袋昏昏沉沉地看着她嘴巴一张一合地做着思想教育。
桌上的书高得快要遮住了视线。桌下满满的一抽屉。教室后面还有一个大大的装书箱子,盖子快要盖不住了。
书本上蚂蚁一样的字仿佛在行走。
太阳离开地平线,天气就热得不得了。坐在教室里不到几分钟,汗水就滴答滴答地下,落在地上就被蒸发掉。高高在上的风扇目中无人,每天就像发情的`猫只会嘎吱嘎吱地响,也不知道能让谁凉快凉快。
老师在讲台上口沫横飞,耳朵自动将它归类为催眠曲,头不断地点啊点的,或许有一天脖子会断掉。
偶尔有一天看看久而未见的书本,就会被人笑说明天太阳会从西边升起或是要考清华北大。如果是真的那世界奇迹又会多一项了。习题一本一本的,本本都厚得要命,几本叠在一起就可以当凳子了,看见就晕。
晚自修教室飞进的不明物体也没人抬头看看。若是以前,锅里的水沸了也没那么热闹。看他们在光管的照耀下,眼睛喷出火来,仿佛面前的那本习题是烤鸡,恨不得把它吞进肚子里,直接消化。手里紧紧握住笔,心里却空空落落的,仿佛要捉住什么,却只能看着它在眼前消失不见。
黑板上还写着“高三了,拼搏吧。加油!”
以后正式的高三生活真是不敢想象。那还让不让人活啊?可怕的高三!可怜的孩子!
这是三月份的一天,天气晴期。城里,友雄下的冰柱开始融化。冰水一滴一滴地拌在地上,催促着冬眠的大地苏醒过来。
有一个带着一双冰鞋的男孩子,正在街上走着。
这个男孩长得又搜又高,所穿的衣服全都不合身材。汾雪裤短了一截,裤沿缩在裸骨的上面,大衣也只能勉勉强强地这住膝盖。两只手虽然擂在裤袋里,可是手腕裸寡在外面,被寒风吹得通红。他的胎子也是又细又长,围巾只能围住半截。那条围巾是绿色的,印着条纹,可是在最显眼的地方却沾上了一滩萦圣水。
似乎在昨天他的衣服还很合旁。可是过了一夜。他突然长高了,衣服全都短了一截。
男孩儿把冰鞋扶在腋下,双手播在裤袋里,走起路来蹦蹦跳跳。
他走着走看,突然打了一个超超。过一会儿,又撞上一个行凡。他一下于飞快地跑着,一下子又站在街心,观看来往的汽车。他的眼睛是绿色的。流露出喜欢寻衅惹事的神色。
从果敢的目光和独特的走路姿势,可以判断这个男孩儿是个坐不住的人,平时喜欢打架,而且很自信,能够打到最后而决不退让。
他的大衣少了一领扭扣,是连着布扯下来的。头上歪成看一顶陈旧的皮帽,只遮住一只耳朵,另一只耳朵幕霉在寒风中。脚底下还施着一根松开的鞋带:看来他根本没有时问去张罗它。
可是他腋下那双冰鞋却没有一点可以挑剔的地方。冰刀用钥针铆在一双黑皮鞋上,而皮鞋像“夹肉面包”一样登放得整整齐齐,并且用黄色的皮绳子紧紧捆住。这不是一副普通的弯头女式冰刀,而是一副地地道道的英国男子式冰刀。刀口十分坚锐。穿着它去清冰,脚下一定会冰屑四溅,就像马儿疾跑时铁玲溅出火花一样。只要跟着它使劲地溜上几圈,就可以乘势在冰上滑行很久很久。
这一双受放得整整齐齐的冰鞋,同那件钮扣脱落的短大衣和那顶只遮住一只耳朵的旧皮帽,实在很不相称。
突然有一滴冰水掉在那男孩儿的腮上。他用手一抹,扭过头来瞅了瞅那根滴水的冰柱,从后打弯进了小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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