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写人作文500字集合八篇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接触过作文吧,作文是经过人的思想考虑和语言组织,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怎么写作文才能避免踩雷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写人作文500字8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第一朵花,是我们的颜值担当——张粤。她长得貌美如花,犹如天仙下凡,美艳动人。那一缕秀发时不时摆动在她的肩头;她那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有时会发出温柔的光,给人温暖!有时又会发出凶狠的目光,让人看了胆战心寒,不禁心中一震。
第二朵花,是我们的智慧大宝典——张瑾雪。她仿佛是宝典的幻化,我们学习上、生活上的问题告诉她,她就会帮我们排忧解难,给我们一个满意的答案她长着一张瓜子脸,为人大大方方,有时有点萌可爱,让人看了难割难舍。她脸上常常挂着灿烂的笑容,露出几颗牙齿,眼睛眯成一条缝,靠在我的肩头上。
第三朵花,是我们的才艺担当——沈莉。沈莉心灵手巧,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我们要做任何的手工她都会帮我们解决的非常完美。学校布置的手抄报她可是我们的主力,做得完美至极。她有着一缕长长的秀发,有着一双勤劳的手。她爱笑,笑起来时像一朵刚盛开的花朵。
第四朵花那就是我了,我可谓是我们四朵姐妹花的中心,我负责“搞气氛”。当气氛凝重时就是我发挥作用的时候了。我总能先出法子来把大家逗笑,同学们都叫我"开心果",我对这个称呼十分满意。
这四朵姐妹花惹你们爱吗?这四朵姐妹花给你们的印象深刻吗?你们一定记住了我们吧!
俗话说“世上只有妈妈好,有妈的孩子像个宝。”这句话十分生动的就将妈妈的形象描绘出来了。所以在生活中是少不了妈妈的。
我的妈妈已经39岁,黑黑的头发,圆圆的脸,眼角上也不知道什么时候爬上了鱼尾纹。我的妈妈是个十分唠叨的人,现在虽人在外地,也是我和妹妹最受不了的。妈妈在我家起着十分大的作用,她明天都要做家务,而且还要送妹妹上学。
说到妈妈,我还要说起她和我的一次特殊的经历呢!有一次我发高烧,自己全身上下都发烫。因为爸爸妈妈都在外上班,家里只有我一个人。这时妈妈从外面回来,她看见了问我怎么了。我有气无力的说:“我好像发烧了。”妈妈听了吃了一惊。便拿来温度计。量了一下39度。她连忙把我送进医院打了点滴。我就对妈妈说我饿,妈妈说:“我这就去给你买吃的。”妈妈去了很久才回来,我看见她的手不知道怎么擦伤了。我连忙去问她怎么了,而她只是笑了笑的说:“在路上不小心被一辆自行车给擦伤了一点皮而已,不要紧的。”说着便将饭放在了椅子上。我看她手上的伤,心中突然有中莫名的痛。打了几天的点滴后,我整个人都十分的有精神了。
在母亲的教悔中,她让我学会了怎么做人。她还教会了我怎么去分享。她常告诉我“好东西不能让自己一个人占为己有,而要学去分享。这样你快乐了,别人也快乐。”
妈妈对我的影响太大了,天下的母亲都各不相同,我都写出了我的妈。你们的妈妈是否和我的妈妈一样呢?
“静静的深夜群星在闪耀,老师的灯光仍在亮……”夜深了。人们都进入了甜蜜的梦乡。只有一个房间的`灯还亮着。台灯下,她正一丝不苟地批改作业……她——就是我们的班主任马老师。马老师的笑,就像春天的阳光温暖着我们的心。
记得刚进校门的我,因为胆子小,上课不敢举手,但又想回答问题,马老师看出了我的心思,就徵笑着鼓励我起来回答。因为胆怯,我说话的声音小得像蚊子叫,还结结巴巴的,同学们都笑起来了,我索性闭上了嘴巴。老师走到我身边,浅浅地对我一笑,用那种亲切的眼神看着我,顿时一股暖流传遍我的全身。我再次鼓起勇气完整地回答了问题。老师高兴地笑着对我说:“这不是很好吗?今后就这样!”从此,我再也不害怕了,回答问题时非常积极,并且从中获得了许多成功的乐趣。
还有一次,在课堂上,老师正讲着课,突然拿着一把尺子笑着向我的座位走来。这是干什么呢?同学们都惊讶地看了过来。老师一声不响地量了一下我的座位距离和前面一个同学座位的距离。哦,我知道了,是我把自己的桌子放得太靠前,挤得前排的同学都没有位置了。我立刻把桌子向后挪了挪。同学们恍然大悟,哈哈大笑起来,我也不好意思地笑了。马老师看着我的一举一动,脸上也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马老师的笑容是那么可亲,那么可敬。每当我看到她的笑脸,就想起了鲜花,她的笑脸像鲜花一样美丽、动人。花儿是会凋零的,而老师的笑脸去永远不会消失!
阳光依旧灿烂,可六年的小学生活却准备拉上华丽的幕布,六年的小学让我明白了什么是真挚的友谊,明白了什么是为我们辛勤付出的老师,明白了“难忘”这一词……
“我说过多少遍!事情事情,事中含情,情在事中,小学的作文都是这样……”不用说,一听这就是班主任x老师一边顶这个火气,一边教训我们的作文。“这次XX的作文退步了,下课到我办公室来。”x老师一发话,全班同学像我投来怜惜的目光。
下课铃像恶魔的咒语一般,把我领进了地狱之门。我咽了咽唾沫,像做贼似的小心翼翼走到了x老师办公桌前。
x老师望了我一眼,一边敲着红笔一边说道:“这次题材选得不错,但是内容写的不严密,不合理,你看,这儿可以换一个词,可以从侧面突出那个人的性格特点。你错别字的毛病又犯了!以后要多注意点……”x老师一次又一次的在我的作文上圈圈点点,增增删删,一句又一句的审阅,最后才把本子交给我,语重心长的说:“记住,“事、情”这两个字,小学的作文可以说就代表着两个字,他们相互依存,有了事才有情,有了情就会可以用事来表达。”
我点了点头,x老师的话像有魔力一般深深的印在了我的脑海里,从此,我写作文时,记住了这两个字,事与情,它们让作文变得更加富有真实感,更加动人,富有真挚的情感。
一句教导一份情,一人深受一永生。
当我第一次看到他主持的节目《荒野求生》时,就被他给深深吸引住了。我永远不会忘记他是怎样津津有味地吃着从树皮里找到的虫子;不会忘记他在悬崖峭壁上攀爬时的动作;更不会忘记他总是一脸微笑地面对生存环境中的种种困难。他就是全球最著名的野外生存探险家——贝尔。格里尔斯。
在读完他所写的十几本著作后,我知道他是专门为超越危险死亡而生的野外生存大师。他曾搭乘一个小艇横跨北大冰洋;他曾登上过万年冰封的珠穆朗玛峰;他也曾在穿越夏威夷鲨鱼成群出没的水域……我记得他说过的一句至理名言:“永远不要放弃希望,这时生存技能的基石,只要你活着就还希望”。
这句话就体现了他乐观的态度,而我所欣赏的就是他身上的处处体现出来的乐观主义的精神。你想,一个人只身处在如此艰苦的荒野中,竟然还能表现得如此乐观,并用自身的经历向世人传授野外生存的技能,写下十几本野外冒险的著作,这怎能不让人吃惊、让人震撼呢?
贝尔。格里尔斯的另一品质,也令我非常的欣赏,那就是他英勇顽强、坚持不懈的品质。我清晰地记得在他所主持的节目里,他曾赤手空拳捉住一条大蟒蛇,曾以常人无法达到的耐力成功的将带鹿角爪的绳子从悬崖的一端扔到另一端,他至少扔了十几次才成功。我记得他第一次失败后说过:“再来一次就说不定成功了,如果不成功就再来一次,因为成功往往是在你就要放弃的那一刻的出现”。最终他成功了,如果是我们,可能早就选择放弃了吧,可他却坚持了下去,这一点也是让我十分欣赏。
我认为,只要像贝尔。格里尔斯那样保持积极乐观的态度,拥有英勇顽强、坚持不懈的精神。那么,你最终就会战胜任何困难,走上成功的道路。
不吹牛,我自认为是一个学习比较优秀但又很粗心的男孩儿。虽然我考试成绩不错,但不知道为什么,好像她跟我有仇似的,每次都拿不到一百分。
一次数学单元练习,练习卷刚发下来,我迅速浏览一遍,心想:这么简单,我一定要第一个做完,还要拿满分。我心里这么想笔下也这么做着。大约过了二十分钟,我便做到了最后一题。这道题是竖式计算,我迅速反映,嘴里还轻轻地说:“这不就是去零算吗,难不倒我的。”说到做到,我很快就写完了。可是,后来发下来订正时我傻眼了,原来当时去了零以后,我忘记把零又再补上去了,检查的时候也没查出来。还记得做练习题时得意洋洋的自己,下课后我还信心满满的,这次的满分拿定了! 第二天,数学老师批好练习卷了,报分数的时候,我就像已经知道是满分一样,胸有成竹地等着结果的揭晓。可我竖起耳朵听也没听到满分中有我的名字,我还不死心,拼命问同桌,同桌莫名奇妙:“你不是99分吗?你没听见”其实我哪是没听见,是我不相信,不死心那!怎么可能呢?我检查的时候没看到有错的呀。练习卷发下来以后,我才看见我这一题错了,就是因为没有及时补上零,我惭愧地想:原来这里忘记把补算上去了,真是大粗心了。这次完全是因为粗心没有得到一百分,所以我下定决心以后考试要细心,要是还错这么简单的题,就把想尽办法惩罚自己,甚至打自己手心,加深记忆,直到不忘为止。我相信,通过我的努力,一定会成功的!
我对自己说:“年璨,加油!”
我是一个既调皮又可爱的四年级小学生。因为笑起来特别甜,人送外号“甜甜圈”。
瞧!我有一张小巧可爱的瓜子脸。上面镶嵌着一对水汪汪的大眼精,左眼是单眼皮,右眼是双眼皮。其实不仔细看啊,根本看不出来。鼻梁高挺,下面有一张圆润艳红的小嘴,能说会道。一笑起来,便会露出一口参差不齐的白牙来,光洁闪亮。现在知道我是谁了吧?对了,我就是唐斯扬。
阿嚏!别看我长得并不瘦小,也经常生病。记得三年级的时候,我像得了“考试综合症”一样,每逢考试几乎总要发一次烧。一个学期里竟发了7次烧,害得老妈一天到晚都说我怎么怎么没用啦,怎么怎么老生病啦……听了我的脑袋都快炸了。
我会弹钢琴。每天晚上公寓楼里总会传来我那绵绵不断的亲声,时而高亢激昂,时而低沉委婉,跌宕起伏。一次老爸在沙发上看报纸,看着看着,他居然打起了呼噜。又过了一会儿,他醒了,见我还在走火入魔的弹着琴,便竖起大拇指夸奖我:“你弹得真认真,我都睡着了!你这回考级一定能晋级!”果然,我考上了6级。
虽然我会弹钢琴,但这还是不能改变我大大咧咧的性格。它可给我带来了不少麻烦。不是在数学考试是吧“+”号看成了“--”号;就是把语文题里的“划出”和“划去”搞错了;要不就是把英文单词“brush”拼成了“bursh”。……害得老妈扯起喉咙队我直嚷嚷,我却搬出“如今考试比吃饭还勤,哪有不噎着的时候?”这话来当挡箭牌。结果老妈立刻操起鸡毛掸子对我“穷追不舍”。
呵呵!有事我也乖巧。帮助同学解难题,帮老师发本子,打扫卫生等。我都干得有条不紊的。我在班里是老师的小助手,是同学的智慧星。
这就是我,一个既调皮又可爱的小女孩。
王三碗是一个“老男人”,媳妇儿在新婚夜卷着家当跑了。他因此受了打击,得了一种类似于抑郁症的怪病。
自打幼时,王三碗在我眼里就是一个怪物,我对这个怪物又是害怕又是好奇。在记忆里,王三碗从来只穿那一件洗的发白的蓝色工人装,头上顶着一个破旧的鸭舌帽,脚蹬一双干净的黑布鞋。无论春夏秋冬,这一身与周围格格不入的打扮成了王三碗的标志。
王三碗瞎了一只眼,他眯着另一只眼在院子前晒太阳的样子一点也没有和蔼可亲的感觉,反而有些狰狞。他爬满褶皱的脸像是蹭了一大块锅灰,在阳光下更是黑的发亮。
王三碗多半时间是闲着的。他没有工作,就靠每月的低保费生活,有时候也会去工地干些零活,赚些零用钱。但他从不与人交流。他总是站在巷子口盯着来来往往的路人看,一站就是一下午。也没有人愿意与他交流。巷口的小摊贩不知道与王三碗一起渡过了多少个夕阳,可他们总是躲着他,像躲瘟疫一样。我也听说过,王三碗在阴天的时候,一个人在屋子里像疯子一样又吼又叫,疯狂的砸东西……我想,这可能就是王三一直孤单的原因吧……
没有人知道王三碗叫什么,我问过父辈,他们都不知道,只是说在他们年轻的时候,王三碗每顿饭都会吃三碗面,因此大伙就叫他王三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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